根據歐盟的電磁兼容性(EMC)指令2004/108/EC,所有在歐盟市場銷售的電子電氣產品必須嚴格符合歐盟對其他產品的干擾和外部影響的法律要求。
電子產品中哪些不涉及EMC電磁兼容指令?
1.不具有直接功能的部件:
a)電子電氣電路中電子電氣構成形式部分:電阻、電容、線圈、電子管、晶體管、半導體閘流 管、三端雙向可控硅開關元件等、集成電路等;
b)繼電器;
c)發光二極管、液晶顯示器等;
d)電纜和電纜附件;
e)簡易機械自動調溫器;
f)插頭、插座、接線板等;
2.具有直接功能的類似部件:
a)計算機系統的插件程序卡、微處理器卡、中央處理單元卡/主板、電子郵件卡、通訊卡等;
b)電梯控制器;
c)可編程邏輯管理器;
d)電機(除感應電機外);
e)自控設備電源(PSU);
f)電子溫控器 ;
g)計算機磁盤驅動器。